- 注册时间
- 2024-4-16
- 最后登录
- 1970-1-1
- 在线时间
- 小时
|
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由仙桃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有效指控犯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本案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仙桃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仙桃大道中段42号)登记。集资参与人在此期间无特殊情况,没有进行核查确认登记且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情况说明的,将视同主动放弃登记,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 邬警官13451120987 张警官13407298111
仙桃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