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关于
2026年一季度全市医疗机构(医师)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压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湖北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对2026年一季度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汇总,现公告如下:
2026年一季度,全市共有6家医疗机构被记入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记分主要原因为:相关医疗机构及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诊疗技术规范,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其他不良执业行为。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年度记分结果,将直接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挂钩。对校验期内记分达到规定标准的医疗机构,将依法采取暂缓校验措施;情节严重的,直至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记分结果将作为医师待岗培训、暂停执业、延迟晋升聘任、降职或撤职等处理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核心内容。
望上述被记分医疗机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照存在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引以为戒,强化法治意识与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持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健康权益。
特此公告。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