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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仙桃市教育局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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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实际,将仙桃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仙桃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仙桃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仙桃职业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

(四)驻仙桃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在仙桃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在仙桃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仙桃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在仙桃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7:00—4月29日17:00。

(二)现场确认时间:4月23日-4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现场确认实行分批次、分时间错峰办理,申请人根据户口或居住证所在地对应的时间到现场确认,上午排号靠后的申请人,可申请下午办理。

4月23日:龙华山、郑场;

4月24日:干河、杨林尾;

4月27日:沙嘴、杜湖、陈场;

4月28日:毛嘴、剅河、三伏潭、胡场、通海口、沔城;

4月29日:郭河、张沟、沙湖、彭场、西流河、长埫口。

(三)现场确认地点仙桃市沔州大道中段17号(市民之家)一楼C区C03、C04窗口,咨询电话:0728-3251898。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需在仙桃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其他医院体检无效。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表粘贴栏要粘贴体检原始单据),体检医院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对申请人体检情况做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处要有医生签名,体检表照片处和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其他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须知见附件3。

特别提示:1.体检表需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2.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3.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六、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申请认定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仙桃市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账号注册后首次登录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二)报名

在仙桃市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仙桃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仙桃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审核确认点,并须认真阅读仙桃市教育局公布的《仙桃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打开的页面中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签名”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易辨认、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特别提示: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陆账号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认定机构,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八、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7.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九、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籍证明或学历证书原件(限仙桃职业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

(四)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请申请人及时联系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五)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采取邮寄的方式寄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在进行现场确认时,登记正确的邮寄地址(证书将于6月30日前邮寄)。

(六)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附件1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附件2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附件3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须知.docx


仙桃市教育局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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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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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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