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决定行为
行为形成习惯
在日常生活中
不少人认为
骑电动车戴头盔
没那么重要
因此遇到交警检查
就戴上应付一下
如果没有检查
那就“光头”上路
但对生命安全随意的行为
带给自己的就是
难以言说的痛悔
3月2日下午1点多钟,周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仙桃市318国道长埫口段行驶,行至潮愿村五组路段时,与前方同向由胡某驾驶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胡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
路人报警后,交管彭场中队(长埫口辖区)民辅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这起事故中,周某戴了安全头盔,所以安然无恙,而胡某因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严重受伤。
民警协助将胡某送至医院治疗。因这起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当事双方都在农村,家境不佳,交纳住院费用比较困难。为筹集治疗费用,双方家属都烦恼不已。
目前,胡某因颅脑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谈及这起事故,胡某非常懊恼地对民警说:“骑车忘记戴头盔,总以为是小事,没想到会出这么大问题。现在身体受伤,人受罪,自己还要承担医药费用,实在不值。”
交管部门温馨提醒:春季时节,午间出行,驾驶人本就容易出现困倦、打瞌睡等症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又属于“肉包铁”,安全系数不高。由于防护措施不当、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或者安全头盔佩戴不规范,导致驾驶人受伤严重,甚至引发死亡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因此不论是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护自己,减少伤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