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2、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时,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如姓名加标点符号,名字中间有空格,名字错输入为同音字等),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本通知,了解报考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考生本人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虚假、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直接认定为违纪舞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4、考生在考试期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书面申请、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登记,经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予受理。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应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办理信息更正。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6、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