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汉江中院赔偿办(环资庭)主任陈忠军,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叶方静,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黄先军等出席活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仙桃职院青年学生代表共50余人参加活动。
被告人马某、王某在市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下履行生态修复义务,2000尾鱼苗被缓缓放入汉江之中。
张倩表示,这些鱼苗的投放,既是近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具体体现,更是仙桃法院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真正实现了“处罚一个、恢复一片、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此次活动将司法惩戒与生态修复紧密结合,不仅让群众直观感受到了保护长江生态的重要性,也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一江清水的决心”。放流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活动给予高度肯定。
“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要主动学习《长江保护法》,积极参与水源地保护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为长江生态修复贡献青春力量。”来自仙桃职院的青年学生代表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