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桃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五十七条规定:医保协议有效期内累计2次及以上被中止医保协议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现对仙桃市荣康大药房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且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仙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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