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的公示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食品小作坊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注销手续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1日。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728-3244691。
公示期满后,上述《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见附件)将依法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1.拟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
2.拟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