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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参保? 缴费档次该怎么选才划算? 不同档次的养老金待遇差别有多大? 一次性补缴政策有新变化吗?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这些核心问题 今天一次性给大家讲清楚 赶紧收藏转发给需要的人!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选择以下方式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自助终端或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办理。 0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04 城乡居民个人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①到税务部门指定的金融网点缴费。现阶段我市已开通市农业银行、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工商银行各网点受理缴费业务; ②参保人员可下载“鄂汇办”“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不会使用手机的老年人,可以由亲属通过“鄂汇办”“电子税务局”代缴保费。 05 什么是当期缴费?什么是补缴?什么是一次性补缴?当期缴费和补缴有什么区别? “当期缴费”就是指缴纳当年保费,即在2025年度内缴纳2025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当年之前中断年限的叫补缴。一次性补缴是制度实施时(2011年7月1日)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为增加养老保险金待遇,可以一次性补缴,缴足至15年。当期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中断期间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06 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会调整吗?基础养老金包含哪些? 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及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基础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①中央、省、市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为178元;②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对按规定缴费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时,根据缴费年限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金额分段计算确定。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15年以上但不超过25年(含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2元的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3元的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15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5×1=15元 缴费年限20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5×1+5×2=25元 缴费年限30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5×1+10×2+5×3=50元 (一)参保人员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前3个月内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填写《待遇申领表》,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提出待遇领取申请。 (二)参保人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提醒事项:从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应尽早办理享待手续。开始领待后每年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参保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未及时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待遇发放,认证完成后进行待遇补发。 08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处理?有丧葬补助金吗? 有。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已经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10个月。 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稽核稽查、信息比对、受理群众举报、转办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发现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暂停发放、个人选择、清算追回、恢复发放”的方式进行处理。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由市残联发证的一、二级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按照100元/年代缴保费。 12 城乡居保个人缴费后,亲属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高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积累吗?怎么办理? 可以。鼓励个人、公益慈善组织等为当年已参保缴费人员提供资助,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资助加上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的缴费补助之和,不得超过当年规定的个人最高缴费标准,而且只能资助当年、不能资助往年。 如需办理个人资助业务,资助人可携带被资助对象(参保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由村协理员根据资助人提供的参保人身份证信息,凭村级的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模块,选择或通过模板导入参保人的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申报成功后个人可通过银行端缴款或银联缴款方式缴纳,缴纳成功后可打印完税凭证,个人也可凭参保人员身份证在税务自助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需要。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和“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小程序,线上自行操作认证,也可到村(社区)协助认证或镇(办)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线下人工认证。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微信关注“湖北12333”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湖北12333服务大厅”,在“人社服务快捷办理”中点击“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即可。 支付宝搜索进入“湖北智慧人社”小程序,在“人社服务快捷办理”中点击“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点击“本人身份验证”或者“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填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开始采集人脸信息”即可开始资格认证。 14 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瞒报死亡、虚报冒领养老金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参保群众利益。 需要。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和“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小程序,线上自行操作认证,也可到村(社区)协助认证或镇(办)党群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线下人工认证。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微信关注“湖北12333”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微服务”进入“湖北12333服务大厅”,在“人社服务快捷办理”中点击“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即可。 支付宝搜索进入“湖北智慧人社”小程序,在“人社服务快捷办理”中点击“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点击“本人身份验证”或者“帮亲友进行身份验证”,填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开始采集人脸信息”即可开始资格认证。
说明:1.月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此表分别按缴满15年、20年、30年测算)。2.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当年保费享受政府补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3.以上测算未考虑个人账户利息、基础养老金调整、政府补贴标准提高等因素,其中第五档只选取了部分缴费段进行测算,限于版面未全部进行测算。4.此表只做为预测对比,实际待遇标准请以具体办理年限为准。
主管部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办机构:仙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咨询电话:0728-12333或3221650 办公地址:仙桃大道中段39号社保大楼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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