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2]75号)和《仙桃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方案(试行)》(仙医保发[2022]13号),服务中心于2025年11月组织专班对申请医保定点、增加医保业务的医药机构进行了书面和现场评估,申请新增医保定点、新增医保业务医药机构共计4家,其中评估合格4家。名单见附件。
仙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仙桃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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