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2]75号)和《仙桃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准入方案(试行)》(仙医保发[2022]13号),服务中心于2025年11月组织专班对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书面和现场评估,申请新增医保定点共计4家,评估合格4家。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准入定点及新增业务开通,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自2025年12月15日至2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28-3201281、0728-3263880
名单附后!
仙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