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现拟解除上述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仙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 鄂ICP备12003601号-5 ) 鄂公网安备42900402000130
Powered by 湖北新领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冯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