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啦!
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
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2025年8月31日前按旧国标生产的车辆
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2025年12月1日起
市场销售的车辆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
已购买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牌的
这些信息请务必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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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出厂/进口、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含当日)销售的符合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可办理登记;
🔹 2025年9月1日后(含当日)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生产的车辆,依规正常办理登记;
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
· 放心骑! 这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是 “禁止销售”,而不是“禁止使用”。
· 只要您的车辆已经合法登记上牌,就可以继续正常上路行驶。政策不强制淘汰已上牌的车辆。
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调整为63kg;使用其他类型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仍需≤55kg。
仅电驱动的电动自行车,可选择设置脚踏骑行装置;具备电助力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保留脚踏骑行装置。
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电动自行车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
车体宽度(不含车把、脚蹬、后视镜及连接杆)由≤45cm调整为≤40cm。
优化制动性能(缩短了湿态条件下刹车距离),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车辆能够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满足正常骑行需求;同时,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25km/h,防止超速行驶)。
强化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设计,明确“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及互认协同要求。
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监测功能。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
电动自行车整车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需要独立认证。整车认证包含对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兼容性审查,但不替代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独立认证。
生产企业应当具有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新车上牌,记得带齐这些:
🔹车主身份证
(代办需两人身份证+委托书)
🔹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证明
🔹车辆合格证 + 3C认证证书
(需通过官方平台校验)
🔹车辆本身(需现场验车)
🔹购车后请及时上牌
电动自行车上牌地址:
车管所仙运电动车市场服务站(原中雅广场)
电动摩托车上牌地址:
车管所华中汽车城服务站
无牌不上路,上路必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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