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仙桃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仙桃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推荐申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拟定了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1月25日(7天)。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或当面提交书面材料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材料要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恶意举报或诬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讯地址:仙桃市汉江路135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共服务科
邮政编码:433000
联系电话:0728-3330860 3320255
附件:仙桃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