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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仙桃] 被判支付660000元!仙桃一服装老板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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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7: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北

没有书面合同

提供加工服务后

对方逃避对账

拒不支付加工费

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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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服装加工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

Part 01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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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19年期间,某服装厂受张某委托加工服装,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口头约定加工服装数量、单价。加工完成后,服装由张某雇请的工作人员签收。期间,张某仅陆续支付了部分加工费,某服装厂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张某协商对账事宜,但张某均以各种方式推脱,双方未进行最终结算。某服装厂遂诉至仙桃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剩余加工费。

庭审中,张某对单价、加工费总金额均不予认可。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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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没签书面合同,这个单价还有总额我都不认可。



Part 02
法院审理

微信图片_2025-10-27_174205_467.jpg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某服装厂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据等证据,可以认定某服装厂按张某要求完成加工并交付货物的事实,后某服装厂负责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要求张某支付剩余加工费,张某虽未明确确认,但也未提出异议。张某作为委托加工一方,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向某服装厂足额支付了加工费,亦未提交与某服装厂的结算明细等证据予以反驳,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向某服装厂支付加工费660000元。

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该判决已生效。

Part 03
法官提醒

司法实践中,除了加工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类型案件中也会存在此种情形,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一方发送对账单或要求结算,但对方消极应对,既不确认也不提异议,给当事人主张权利带来障碍。因此,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对标的、付款时间、给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具体约定,双方签名捺印、盖章,保存好书面合同及送货单据等。若对方未及时付款,可通过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方式,明确欠款金额及付款时间,及时留存证据,以便维权。接受服务方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按约足额支付报酬。



END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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