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1.申请对象。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贴息)。
(二)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1.申请条件。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2.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贴息)。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对象。对符合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或退役士兵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给予对应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凡具有仙桃市户籍,经过系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办理《湖北省就业创业证》后,初次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对返乡入乡后初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5年内注册,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以上创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四)办理方式
1.线上
线上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仙桃就业”微信公众号、“仙桃人社”微信公众号、“仙桃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
2.线下
到仙桃市市民之家D区10号窗口(仙桃市沙嘴办事处沔州大道17号)进行办理。
(五)咨询电话
0728-3238506、0728-3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