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支点建设 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中,市检察院以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核心目标,通过“全方位履职、全链条发力、全要素保障”,加快推进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涉科创主体合法权益犯罪6件12人,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4人,切实保护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和国际品牌知识产权。一方面,统筹四大检察,严惩侵害科技创新犯罪,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探索公益诉讼保护,落实科技创新全方位保护;另一方面与公安、法院、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专业组织等加强合作,共商涉科技创新新类型犯罪的证据标准、司法认定等难题,凝聚侵害科技创新刑事犯罪打击合力。同时,深入开展服务科技创新专项工作,加强科技创新保护,护航企业科创成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服务支点建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检察院立足检察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促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该院始终坚持把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坚持从需求侧聚能发力,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精准服务中心大局,着力增强营商环境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已办理各类涉企案件278件,通过公正高效司法,有效稳定企业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主体投资信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在“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中,市检察院以高质效办案、高标准协作、高水平治理为长江流域安澜秀美履职尽责。通过筑牢绿色防线、深化数字赋能、推进专项攻坚,构建起长江生态法治屏障;通过强化内部业务融合、密切外部部门联动、融入区域协作,汇聚长江生态保护合力;通过促进长效常治、治理污染源头、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提升长江治理整体效能。此次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相关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10余次,1件典型案件被最高检评定为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以入选省级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项监督重点领域改革试点为契机,从“专业化建设、高质效打击、立体式监督、系统性履职、协同型保护”五个维度,全面构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矩阵,为创新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为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精准运用检察职能“组合拳”,将“高质效办案”要求落到实处,在案件办理后主动延伸服务链条,通过企业回访、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主动融入社会“大治理”格局,为企业构筑起全方位、无死角的法治防护网。
此外,市检察院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持续发力,今年办理涉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并见证办案单位将284件文物移送市文旅局指定的市博物馆馆藏。针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破损等现象,监督相关行政单位筹措资金200余万元进行修复,目前遗址经修缮后已焕然一新。同时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着力讲好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检察故事。